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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校外地质学习过程中,用锤子敲击石头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校外地质学习过程中,用锤子敲击石头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校外地质学习过程中,用锤子敲击石头,溅起的石子崩伤了同学的眼睛,在治疗期间学校没有出任何费用,后期治疗时,同学家人没有通知我,现在同学家要起诉我和学校!请问,我有多大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5-09-24 23: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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