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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家连锁西餐厅上班,八月二十一号开始上班,九月十五号提出辞职

本人在一家连锁西餐厅上班,八月二十一号开始上班,九月十五号提出辞职 本人在一家连锁西餐厅上班,八月二十一号开始上班,九月十五号提出辞职,经理说要提前一个月,说要十月十五号才能走,但是我十月十一号要考试,现在都没时间看书,我说九月三十号上最后一天班,十月一号开始不上班,经理说如果我这样的话十月一号开始就算我旷工,我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我和公司也没有签合同,经理说不管签不签合同都要提前一个月。我该怎么才能不被算做旷工,然后把九月份的工作拿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5-09-24 16: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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