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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本人有过案底,给公司查询到如今公司叫我离开,请问合法吗?

因为本人有过案底,给公司查询到如今公司叫我离开,请问合法吗? 因为本人去年11月底在珠海犯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案,给判了6个月有效期刑一案有过案底,今年7月到东莞台达公司入职时未注明本人有过犯罪记录给公司,如今公司查询到本人有犯罪记录如今公司叫我离开,请问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困瞌睡(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5-09-24 16:1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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