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原先工作的单位扣押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开转账单怎么办?
原先工作的单位扣押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开转账单怎么办? 我以前工作的单位是交通银行安庆分行,去年也就是2010年7月初我打了辞职报告,一把手行长签字同意了。然后我就按照交行的要求继续工作了近2个月把工作交接好,之后拿着审批单逐个部门(支行、风险部、信审部、私金部、办公室、人事部)核对是否有未结清的钱物及工作后,由各个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章。最后审批单由一把手行长签字同意后,人事部给我开了解除劳动合同书,我持它去新的单位正式报到入职。
本来以为一切都没事了,但是在今年初的时候,我所在的新单位开了单子,让我去交行一趟,把个人账户的公积金转过来。但是交行这边卡我不给我盖章,要我交13000多元给交行才能办手续。
理由是我在交行工作不满15年(我是99年初到交行的),交行每年发的1万多的住房补贴我不能完全享受。(交行的货币化补贴政策到2010年止共搞了4年,我一共领了6万多)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后来辞职走的人有点多,领导觉得后悔了,觉得让我走的太容易,就故意找茬。
现在我以前的个人公积金账户挂在交行的大账户下面,交行不给我的转账单子盖章,我就不能顺利的转过来。
我该怎么办?能通过法院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hengw(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1-06-01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