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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女方是否应该返还彩礼?

离婚后,女方是否应该返还彩礼? 09年10月结婚,婚后一直分居二地,(分居二地是感情不合)2011年4月开始共同生活一个月后,依然是性格不合,无法沟通交流。我们没有小孩,没有共同财产,结婚时有2.8万彩礼彩礼以及戒指,请问下这种情况需要女方返回吗?请问下这种情况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离婚比较妥当?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ZQ2700(上海)
提问时间:2011-05-31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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