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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咨询 我们这农村宅基地拆迁,在下发评估单后我和妻子离婚了,按照规定,我们这是人均50平米的安置面积,我们拿着离婚证到拆迁办让他们不要把我们两个人的安置面积和在一起计算,个人分开计算,可是,他们的答复是,你现在已经晚了,不能给你们分开算,只能把两个安置面积加在一起给房,等签了协议,你们在打官司分房去。
请问:拆迁公司的做法合理吗?既然应经离婚了,那我们的安置面积不能分开处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拆迁离婚(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1-05-31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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