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土地争议
土地争议 富裕县友谊乡中和村姜地方子屯三角形地块面积约80大亩左右,1983年农业区划发证时将该三角形地带绘入中和村并颁发了土地使用证该土地一直被夏某于某夏某耕种30余年。因与富裕牧场划界时因村里没有到富裕县国土局看图就盖章了,事实上富裕牧场把该地划为他们所有,省政府于该年为他颁发了土地使用证。土地利用现状图·区划图都显示该土地归中和村的土地,因富裕牧场自知是以欺骗的手段取得了该土地使用证,所以从未要求耕种该土地。2007年夏某等三人将该土地承包给富裕牧场职工李某耕种,签订合同期限为10年,在耕种2年后,该承包人就以该土地使用权是富裕牧场为由,不再支付承包费。夏某三人把此事告知中和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才知道2001年省政府为富裕牧场颁发了土地使用证。2010年4月我村向省人民政府提交复议申请,2010年8月17日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划界依法纠正,已将该土地从给富裕牧场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划出,列为权属待定区。就在2010年8月20日夏某三人到省国土资源厅找到处长,处长说富裕县友谊乡中和村土地就不用往出划了,因为你们有土地使有证,土地利用现状图富裕县友谊乡区划图,土地登记卡续表,从原始都是你们的就不给你们土地往出划了。你们回去种吧。就在今年4月富裕牧场把地又种上了请问律师怎么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发法(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1-05-31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