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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价值八万的东西

盗窃价值八万的东西 涉嫌盗窃了八万的东西,丢的东西没找到,也没有别的有效证据…就是有那做案时间…但是本人在派出所承认了事情…现在被刑拘在看守所…如果被盗的人同意和解撤案,公安局有理由继续追究他的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tP839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5-31 07:10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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