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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成年人殴打未成年人 且为老师

成年人殴打未成年人 且为老师 一老师掌掴一未成年人  造成轻伤,且咬定未成年人先动手且成年人那方有男子对未成年人的母亲造成侵害导致面部创伤身体多处挫伤  未成年人手臂与其他地方都被那两个成年人抓伤 影响左耳听力下降41分贝以上(那老师是一刘某的姐姐 那刘某与未成年人的父亲发生不正当关系且双方都未离婚  有证据)冲突双方都有一些小伤  抓破皮   未成年人挫伤比较严重  且被对方言辞侮辱(无证据)
注明:起冲突是未成年方没有证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alent……(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1-05-30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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