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我是2012年我们那里就分配了安置房,是农村征地拆迁的。但是

我是2012年我们那里就分配了安置房,是农村征地拆迁的。但是 我是2012年我们那里就分配了安置房,是农村征地拆迁的。但是我过了三年后才发现政府少分了40平米给我。现在我们那里还在搞拆迁安置,请问我可以去找政府补回40平米吗?我的户口上就我和我的女儿,我就只生了我女儿,我们那里独生子女享双份,也就是我的小孩就可以分80平米,可是政府当时只分给我40平米。现在分房都过去三年了,我还有办法要回少分我的40平米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9-19 21:4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