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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是一名外地在沪人员,女性。于2015年8月购买了一套位于老闵行的期房,当时首付的30%是亲友借款的

我是一名外地在沪人员,女性。于2015年8月购买了一套位于老闵行的期房,当时首付的30%是亲友借款的 我是一名外地在沪人员,女性。于2015年8月购买了一套位于老闵行的期房,当时首付的30%是亲友借款的形式转入我卡里,然后从我的个人银行卡转到房产公司,期房预售合同写的是我和小孩的名字,剩下的余款本来是想通过商业按揭支付,现在我先生以将来产证没有名字为由不肯签借款合同,如今我父母愿意出资支付余款,请问有什么办法操作可以使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网友(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5-09-19 20: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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