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分公司注销不将注销审计报告给投资人我能起诉吗?
分公司注销不将注销审计报告给投资人我能起诉吗? 分公司注销不将注销审计报告给投资人我能起诉吗?我们两人共出资70万元履约保证金给总公司,取得销售代理权并成立了广州分公司。我出资34.3万元占49%股份,对方出资35.7万元占51%股份。另外我又融入50万元作为公司流动资金,合伙人为分公司负责人,双方签有股东合作协议,在经营过程中分公司负责人背信弃义,为掩盖挪用公司资金、私接合同、隐藏公司利润私自向总公司提出注销分公司,并以欺骗手段提供虚假财务亏损资料让我签字同意注销,后经查询银行对账单等资料证明,公司没有亏损,我向公司负责人索要分公司注销审计报告对方不给,并说“你已签字同意”应按签字协议执行。请问我能起诉对方吗?能要回注销审计报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fhtyz……(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5-29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