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民事调解

民事调解 我亲属的案子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5月27号刚开庭结束,法庭上审判长说是否同意调解,对方的代理人说可以调解,庭后法院让我们双方自己先协商,赔偿金额是29万,那么我想问问,如果我们协商达成一致,是不是应该法院出具一个书面的文书。这个文书是在判决之后签订还是判决结果没出来之前就让我们双方签定。如果我们签了,但没有量刑或是太轻,我们还可以上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ngji……(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05-29 13: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