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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和我房东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只写明租金多少一月水电气等杂费每月50元 未写租期未满一月租金怎么算 现在房东在我退租之后 要求未租满一月的租金按一月算 而且水电气费还涨价 还要我付物管费 请问 这种合同未写明的条款 有纠纷时 对谁有利我是不是就只能按房东说的跟他结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fg4333(重庆)
提问时间:2011-05-29 10: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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