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共同共有中的一位产权人是否可以立遗嘱经公证后将自己的那份给共有人中的一个人?
共同共有中的一位产权人是否可以立遗嘱经公证后将自己的那份给共有人中的一个人? 我妈用自己的工龄买了售后公房,这套房子里面有二个户口本,其中一本是我哥、我嫂、他们女儿三个人一本,另一本是我妈、我爸和我,买下房子的时候,产权人分别是这六个人共同共有,等于我哥一家三口已经取得房子的一半产权。现在我妈和我爸想分别立遗嘱将属于他们名的那份给我,请问到时候我是否可以凭公证后的遗嘱去要求他们变更产权证(实际也就是我和我哥一人一半了)?如果他们不同意,法院是否会支持我的诉求?再问到时候,我是否可以要求住在这套房里面,因为我父母已将他们的部分都给我,那我有一半,可以住一半的地方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iloveh……(上海)
提问时间:2015-09-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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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海律师 VIP2015-09-18 09:36
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方式处分自己的份额,建议进行公证,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追问:请问相关父母二个人分别做遗嘱并公证的话,相关费用大约会有多少?
回答:费用要结合房屋具体标的情况进行判断。遗嘱也可以做律师见证遗嘱。
你名字既然已经在产证上,则现在即可要求住在里面。
等到遗嘱继承以后,会明确各自份额,按你问题陈述,应该至少占有50%,故取得更多份额,更可以要求居住。
若对方妨碍你居住,你可以起诉排除妨碍,或者直接要求进一步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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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勇律师 VIP2015-09-18 10:15
你至少有50%的份额。可以要求居住权。详情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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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并松口以主张的!
追问:谢谢袁律师!但如果到时候他们就是不配合办理变更产权证,请问法院方面一般是怎么处理?到时候产证上的份额是不是写成我50%,然后他们三个人总共占50%?如果我要求住到这套房里,他们不让我住并人为造成生活设施上的阻碍,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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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产权人,彼此之间的份额是清晰的,首先必须各方确认各人名下是六分之一,立遗嘱时财产必须是明确具体的,在无法具体的财产情况下,会存在瑕疵。
追问:共同共有不就是平均分吗?不然的话不就是按份共有了吗?
回答:没析产前就是共同共有,每个人的份额在析产时原则上是均分。遗嘱是个人名下资产,产证上有登记您父亲占六分之一、母亲占六分之一吗?
追问:是的,但听说共同共有的房产要析产是非常难的
回答:有矛盾吗?没有的话,六个人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求产证登记为每人六分之一不就好了。再麻烦也得长辈们解决了,总不能兄妹俩将来打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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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依据遗嘱要求变更产权。
2、协商不成,可通过为诉讼来办理。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追问:再请问一下,如果产证上并没有写明每人的份额,只写了六人共同共人,那是不是就是每人六分之一呢
回答:没有约定份额,一般是六人均分,每人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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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遗嘱要求变更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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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操作可行。共有共有如无特殊情况就是均等分割。享有房屋产权当然包括居住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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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
2、不同意的话,你可以起诉维权主张继承权;
3、你本身就是产权人,自然有权居住。
记住,遇到时,找律师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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