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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是一所民办学校教师,以前和学校签合同都不看就签,今年要续签合同的时候看了一下,其中有一个单独的附加

我是一所民办学校教师,以前和学校签合同都不看就签,今年要续签合同的时候看了一下,其中有一个单独的附加 我是一所民办学校教师,以前和学校签合同都不看就签,今年要续签合同的时候看了一下,其中有一个单独的附加条款页中,有一项写到,如果提前30天提出辞职,只发工资,不发学年奖和目标奖,但是我们学校一向是前一学年的奖金压到第二学年年底12月末才发,比如说2014-2015年奖金,要在2015-2016学年的十二月份才发,按照合同的写法,我在第二学年提出辞职,就没办法拿到已经结束了工作的前一年的奖金,这样合法吗?为什么我做了的工作却拿不到相应的奖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360262039(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09-1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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