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公款。
答:根据挪用的款项性质确定严重程度。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如果你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你涉嫌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具体要根据挪用的款项性质以及挪用款项用于什么用途确定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