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
户口有法律效用;
如果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应该付适当的抚养费(男方自愿负责所有费用例外);
女方有权争取抚养权;
不会犯重婚罪.
未经其同意的,迁户无效。
这种女人,你还是不要娶的好.
一方面,太随意,没有结婚就跟人生了两个小孩子;其次,她已经没有生育权了;第三,她以前那个男的会时不时地过来找她的,有很多理由找她(叙旧啊,要小孩的抚养费啊,小孩身体不舒服,小孩今天心情不好啊等等),你会受不了的;第四,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你的经济压力大,娶个老婆不是娶个负担的;第五,她的户口还在男方家里,男方不配合,很难迁出来的.第六,既使你不介意,家里父母也是不能接受的.
总之,你如果未婚且感情不深的话,尽早放手.
个人意见,供参考.
户口还可以再迁走,如果男方抚养女方是要付抚养费的,没领结婚证就不构成重婚。女方可以起诉要回抚养权
1、户口有法律效力,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义务,除非对方放弃索要抚养费的权利。
2、女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过的,再结婚登记 不算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