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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急急急,寻求法律专家帮助

急急急,寻求法律专家帮助 庞女士怀孕不足两月,因琐事与陈某妻发生争吵,陈某抓扯庞女士,并推搡庞女士。庞女士弟弟庞先生闻讯赶来,打了陈某致陈某皮外伤,庞女士于争执当天夜里身体发生不适,经医生检查,阴道流血,两天后,出现先兆流产,流血量大,因身体虚弱在第三天医生建议下做了人流。 
请问:像这种情况,庞女士可获如何赔偿,陈某应付什么责任,庞先生应付什么责任。如派出所不作为,受害人应如何去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l4640……(辽宁)
提问时间:2008-09-3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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