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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一名员工张女士,2014年6月16时,车祸,我公司计件形式生产

我公司一名员工张女士,2014年6月16时,车祸,我公司计件形式生产 我公司一名员工张女士,2014年6月16时,车祸,我公司计件形式生产,对员工下班时间没要求,件做完就下班,所以认定为下班途中受伤。被坚定为工伤,七级,现该员工离职要求公司补偿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公司拒绝赔偿,说张女士是溜岗不属于正常下班。与张女士签的合同是综合工作时,目前公司要主动承认做假证明,把责任推到上一任老总身上。请问这样的话我会被涉及进去吗?我是负责办理社保的人,工伤这些资料是我准备的,我上级是部门主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9-1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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