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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盈利为目的无意泄露公司客户信息

不以盈利为目的无意泄露公司客户信息 同事说家里人做生意了,需要一些客户的邮箱及联系方式,上班时间就用自己的公司邮箱将 一些客户信息发到同事的私人邮箱里了!没有收取任何回扣而且也是无意的!请问这会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或者公司法规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Qf2027(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05-27 08:4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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