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明白的冤案,我现在应该怎么样做啊?
明白的冤案,我现在应该怎么样做啊? 我叫刘海林,今年57岁,现住荣成市人和卫镇人和村,在荣成市元兴石材厂工作,作。.2008年5月2日,因工作矛盾,我和单位职工张希彬发生纠纷,荣成法院人和法庭只采信张希彬所提供的荣成第二人民一员的门诊病历和他自己在威海某家司法鉴定所所做的伤残鉴定,判我败诉。因为医院当天的门诊病历明显证明张希彬所做的司法鉴定与事实不符,当时我不服从判决,向威海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提出对张希彬的牙做牙病史鉴定,更科学的证明事实真相。威海人民法院曾调解,我因要求事实真相并不同意调解,而威海中级法院在我方要求再次司法鉴定未答复的情况下维持原判判决。我感到很无助,本来我只是在被原告用凶器袭击的情况下徒手防御,张希彬原来自身的伤残诬赖在我们的纠纷中,而造成市县两级法院只采信原告张希彬的证词和证据,而不采信我所提公的证词和证人,我很无助。现在对方在荣成法院提起强行执行,我感到很冤枉。我现在不仅自身有病-小肠串,而且妻子有心脏病,多少年来没有钱治疗,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我通过法律咨询才知道,还有省高级人民法院能为我做主,我向省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下面我将发生纠纷的经过叙述一下:
2008年5月1日晚上,老板杨元兴的要求晚上做第二天向南韩出口660、100的大理石两张,我就把工作安排给值夜班的张希彬来做。2008年5月2日中午,我去检查这两张大理石板结果发现规格错误,于是我急忙找张希彬了解情况,在宿舍里找到在床上休息的张希彬,询问他为什么出口的两张大理石规格错误,并要求张希彬去工坊查看他自己做的大理石,张希彬说他不管,我就问张希彬你到底能不能干《使用电脑切割机》,我转身离开并想把事情向老板杨元兴汇报一下,这时张希彬从床上起来在地上拿起两个空啤酒瓶底对底相撞,就这样张希彬拿着两个无底带锋利毛边的酒瓶向我扎来,我一看不好,急忙多出屋外说:“你想干什么,你想干什么?”张希彬喊着追出屋外,在单位同事小薛的劝阻下,他把酒瓶扔掉,接着张希彬把屋里的大理石茶几掀翻,当时看到事情经过的还有同事宋德胜、老板娘张丽娜、安徽姓朱的同事。我看他这样不讲道理这么野蛮,我就没继续说他,就开着单位的拖拉机去倒掉石粉,当时还琢磨回来把事情向老板说一下。半小时后我回单位,在回来的路上朋友给了捆啤酒,到单位门口,因门卫值班员何延安说这个时间段不能开拖拉机进工厂。我停好拖拉机,扛着啤酒要回宿舍。这时在公司门口遇见怒气冲冲的张希彬,他抓着我的衣服说:“走,咱们到人和法庭理论去。”处于这种状况,我把啤酒放在地上,他评评这个理。这时张希彬从地上拿起这捆啤酒想向我扔来,我也怒气冲冲的问他:"你想干什么,把酒放下来。"张希彬放下那捆啤酒后,接着他就一只手抓住我的衣服,一只手向我的脸上抓来。我一只手阻挡他抓向我脸的那只手,一只手拨他抓住我衣服的手,在撕缠中他将我的上衣口袋撕破,同时无意中我的手指甲碰掉他眉心原来被电击伤的痂,接着我们分开后,张希彬连续3次从地上抓起石头向我扔来,这个时候被午饭回来上班的人和建筑公司木工杨炳琪遇见,并出言制止。张希彬气呼呼的说:“你等着,这事没完。”接着他就向宋家庄的方向走去。目睹事情经过的还有人和建筑公司门卫何延安。2个小时以后,张希彬带着五六个人到人和建筑公司找我,其中一个人看见老板杨元兴就要动手殴打,这时张希彬说:“别,不是他,这是老板,这人不错。”因他们找不到我,再加上老板杨元兴的劝阻,他带的人就自己离开,这事就这样过去了。
当天下午6点左右,张希彬要求去医院做检查,本人不同意,因为我并没有打他。张希彬纠缠不放,说自己恶心、头昏。老板杨元兴无奈,只好带张希彬去荣成第二人民医院做诊断。2008年5月2日[事发当天】19时30分,荣成市第二人民医院对张希彬头部、耳、鼻、眼、面部、四肢进行全面检查,初诊为脑外伤反应,留院观察。2008年5月3日早上7:00查体正常并出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min……(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1-05-27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