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婚前买的房,婚后还有房贷,但是房贷也都是我一个人供的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你的这个情况要看离婚之时,是否取得房屋产权证。如果你们婚后还贷确实是以你的个人财产归还,而且产权证的名字是写在你的名下,离婚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具体情况不详,无法针对性回答。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