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房改后,房屋建筑面积"缩水”

房改后,房屋建筑面积"缩水” 我们是公产房,使用面积为33.95平,居住面积21.8平,辅助面积为12.15平,房票上没有建筑面积和公用面积的平米数。但我们住房的取暖费一直是以54.65平为计算的。其有有部分住房在早些年已经房改完毕,但此时的房照上的建筑面积却缩水了,更为不理解的是,同一个立厅楼的建筑面积却不同,分别为51.6平,52.3平,54.3平了。
    现在我们这个楼要拆迁改造,因按其规定,原建筑面积大于54平小于63平的住房,可享受优惠价购买63平新房,价惠价为每平800元(只限差距平米数),若再超出平米数,则按正常房价3800元/平计算。基于此规定,我们多数住房对房屋建筑面积“缩水”一事不认可,至房管所询问此事时,也未给予明确答复,只说是房改的政策,所以面积小了。
    现想请教律师,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怎么样才能证明我们的建筑面积是54.65平呢,我们的手里只有供热费的票子上写54.65平,再无其它证据,我们到相关部门也打听过,但它们都是几句话,就把我们打发了,希望您能在百忙中,给我们一些提示或忠告,我们众多住户在此深鞠一躬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uanwe……(吉林-辽源)
提问时间:2009-07-21 14:1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