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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我是8月4号上班期间受的工伤,不小心刀片划伤了手腕,伤到了肌腱

我是8月4号上班期间受的工伤,不小心刀片划伤了手腕,伤到了肌腱 我是8月4号上班期间受的工伤,不小心刀片划伤了手腕,伤到了肌腱,部分肌腱离断,当时去医院做了清洗,缝了7针,还打了石膏,后回家休息了1个月零4天,治疗费公司花了1600多元,现我已上班了4天,工伤期间公司说只支付1550元的基本工资和10元一天的生活费,请问各位律师,这样算合理吗?应该怎样计算工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9-12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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