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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来工地上闹事(已经闹了十来天,当天我们这边就报警了,警方迟迟不来)

对方来工地上闹事(已经闹了十来天,当天我们这边就报警了,警方迟迟不来) 对方来工地上闹事(已经闹了十来天,当天我们这边就报警了,警方迟迟不来),对方拿大铁棒打了我叔叔四五棍,情急中叔叔夺过铁棒打了对方两棍,造成对方轻伤二级(对方仍在挣扎,拿石块砸)。然后叔叔主动报警,现对方已经康复出院。却将叔叔关进了看守所(对方公安局有人,起先派出所说要调解一次的,然而没有组织任何调解就秘密地把叔叔抓了)。请问此案中派出所有责任吗?还有轻伤二级具体赔偿什么?(对方漫天要价十五万,实际用医疗费一万五。我方也造成了轻微伤)。且对方此前与人多次打架,邻里联名签字,这样医疗费会少一点吗?恳求详细解答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5-09-12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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