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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正要在小孩的妇女医院完全没考虑怀孕的可能而凭一张彩超单能否下盆腔炎的结论

对正要在小孩的妇女医院完全没考虑怀孕的可能而凭一张彩超单能否下盆腔炎的结论 我于2010年2月19日于某医院优生优育科就诊、就诊时告知朱医生正在要小孩,上次月经期是2010年1月25日,平时月经都是一个月一来。当时就诊一是当时觉得尿频、小腹涨,二是想咨询怀孕前的准备及怀孕中的情况。医生当时让我们做了彩超,然后说我有盆腔炎,如果不治疗盆腔炎就不可能怀孕。然后按医生给我们的诊断结果到家附近的诊所做治疗,但在打针到二十五时应月经没来感觉不对于时又到医院检查。再次检查时是曾医生接诊给我们开了尿常规检查跟妇科检查。但当天我们做完尿常规检查后曾医生告知我们怕我们是有了毛毛了,妇科检查不敢做让我们去退费。退费后我们马上换别一家医院看诊。看诊完后医院告知是怀孕。请问前一家医院的医生诊断过程是否合规定。该医院是否应对该事件负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qinq……(湖北)
提问时间:2011-05-24 23: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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