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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民间债务纠纷

民间债务纠纷 您好,民事债务纠纷问题,我是原告,2014年借给朋友6万元,借据写明于2015年4月—6月还清,现在被告被一起诈骗罪被压制看守所,我想追缴回被告欠款,我于2015年9月8日到法院起诉,9日法院工作人员告知我让我自己去联系看守所与法院工作人员见面,请问律师,我作为原告有这种义务去做吗?法院到看守所去,是不是应该属于正常应该走的法律程序呢?请律师给予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8365……(黑龙江-鸡西)
提问时间:2015-09-10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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