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人聚众抠打,伤情鉴定费是否可以申请对方付?
被人聚众抠打,伤情鉴定费是否可以申请对方付? 我和老公在一商场地下定停车时,和卓某行驶过来的车碰擦,双方发生口角,然后卓某夫妻一起抠打我老公,我马上报110,最后在我阻拦老公后,双方散开,卓某妻子有牙血,我老公脸上也有抓痕.我老公等待交警来处理.卓某妻子气及败坏打电话叫来三四个青年,手指我老公说:"就是他!"然后卓某妻子及三四个青年一起上来抠打我老公.最后他们听到警车驱来,散开上车逃走,110赶来,他们已无踪影.但我们记住了他的车牌号.警察通过车牌查到是卓某人,打电话让他来派出所.我老公做完笔录后警察让我们去医院查伤势,前前后后花了七八百,都是我们自己掏钱.有点小骨折,没什么大碍,现在也不想节外枝,但是这伤情鉴定费是如何索要?还是分文不能向对方要,自认倒霉?我们都是老实人,真不知道如何是好?如果要追究,他是可否可以拘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xm1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5-23 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