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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

这样的“三级终结”如何撤销?

这样的“三级终结”如何撤销? 律师您好!
    2010年12月15号新乡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把我叫到他们办公室,给了我一份《信访事项复核决定书》,也就是“三级终结”。但是,我并没有申请复核!!他们是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三级终结”。现在,我既不能上访,政府也不给我处理问题!
    请问:我现在还能撤销这份“三级终结”吗?若能,应走何程序?必须上诉吗?
     谢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iruij(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1-05-22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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