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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4借款十五万于一朋友,至今款项未还(有写欠条),现对方己离婚

本人于2014借款十五万于一朋友,至今款项未还(有写欠条),现对方己离婚 本人于2014借款十五万于一朋友,至今款项未还(有写欠条),现对方己离婚。请问:一、在婚姻期间夫妻资产和债务是否为共有,如是,夫妻一方离婚后还有连带责任吗?二、如进行法院起诉,能否将其房子强行拍卖,不能拍卖能否冻结其不动产?三、我这种情况还有其他的解决之道?感谢你的援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5-09-08 18: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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