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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和妻子准备离婚,但是之前与她共同使用公积金账号贷款买房,产证明天去办理

和妻子准备离婚,但是之前与她共同使用公积金账号贷款买房,产证明天去办理 和妻子准备离婚,但是之前与她共同使用公积金账号贷款买房,产证明天去办理。情况如下:首付除去3w是老婆出钱,其余全部由我出,但是贷款使用的两个人的公积金账号,纯公积金贷款100w,产证暂时还没有下来,明天去过户。
1.我可以要求不加妻子的名字吗?如果加了,怎么解决,离婚时一定要各自一半吗?
2.如果离婚,我可以要求把妻子出的钱还给她,但是房子转到我名下吗??如果可以那么请问贷款如何处理?
3.妻子领证开始就要求分床睡觉,不让我碰导致争吵不断,直至闹到离婚,这种情况请问,过错方是在妻子方吗?这样如果起诉到法庭,也要求房产各一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09-0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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