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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请耐心看下去并给我一个建议谢谢

各位律师好请耐心看下去并给我一个建议谢谢 前些日子,我给一些人做了一个北银签字担保的业务,这个业务就是用钱的单位出抵押物找人头给他们担保借贷款,贷款下来了以后,由这个用款单位去负责偿还利息和本金,与签字的人签订免换协议和合同,至于这个用款公司是不是真的有抵押物我不敢确定,因为我跟这个公司并不认识,是我一个朋友介绍的,凡是在他们这里做了这个人头业务的,只要是通过的每个人给了3500元好处费,我的问题是我跟我手下的这些人都说了,就只有给的这个好处费没有说,因为当时他们让我想办法给他们做贷款,当然跟这些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都是当事人自己跟公司签订的,公司有录音录像,我当时并不在场,这件事情过去以后由于我这边做贷款的公司迟迟做不下来,我就把这3500元钱退还给了所有的当事人,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当事人不干了,说我当时并没有跟他们说这个事情,而当时的实际情况是我只有这个好处费没有跟他们说其余的我都把我所知道的告诉他们了,他们也是自愿的,合同也都是他们自己看的签订的,他们现在反过来说我诈骗,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这是诈骗么?他们的贷款都是这个公司来用并没有给我一分,而所有的好处费,我也分文不少的给了他们,当时我这个朋友给我的是每个人3500元我就给了当事人每人3500元并且有收条,而我朋友给我的钱都是通过银行转账过来了银行肯定有记录足可以证明我没有拿过他们一分钱,至于这个公司到时如果不还款的话那我算不算跟他们同谋诈骗啊,希望律师能够为我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anti……(北京)
提问时间:2015-09-07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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