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迷惘!无助!请求您的帮助!
迷惘!无助!请求您的帮助! 被告现在被拘留了,当地法院的这种判决合乎情理吗?
事由:A B C D四人合伙在内地开了一工厂。A 为法人,负责市场,在深圳。A将客户订单的第三联交给工厂,将收到的货款付对各供应商,主要的供应商也在深圳。经营了大概一年,BCD三人多次要求停产进行财务审查。他们根据订单金额-停产时的应付款金额=126万多。其中订单金额按签订合同的金额计算,且不承认口头及电子档确定的合同金额,要按高于市场价的金额平均计算(市场价A的律师有到深圳取证),且订单上未出齐的订单数量、质量及延期的扣款不计、未收入的款不计算,他是拿着第三联合同计算总和,在核应付款金额时,他们将停产后A付给供应商原材料款不计算(如8月份停工,8月后付出的款都不计算在内),A的律师有到深圳调查,款确实有付给供应商,有收据。按照原告的计算方式算下来有126万多。停产后工厂有请审计人员审核后未采用A的任何数据,其实根据实际的应收款减支出,A还亏了20万左右。因供应商主要是A联系的,也只有A在深圳,所以供应商要收款都找A,上A的办公室闹,没办法只能将款付出了。
现在法院完全依照BCD三人提供的数据进行的判定(一审,二审A都败诉),以挪用公款126万多元对A法人进行了拘留。但A家属目前亲戚朋友都走遍了也凑不上这么多金额。难道只能认命?
注:ABC三个主要股东还是姑老表关系;A父亲卧病四个月还卧床不能自理,母亲胆小怕事,还有个1岁多的孩子;B是负责内地工厂的财务(从未查过他的帐),哥是当地的局长。
A现在拘留期限即将到,家人非常担心,难道就这样认命吗?合资的工厂不是按股比承担分险吗?为什么让A法人一个人承担,请问这种判决符合情理吗,如果追究了刑事责任,要判多长时间,如果刑满还要交126万多元吗。
目前与原告已无沟通的可能,分期付款也不同意,但被告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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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露昕(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5-21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