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责任到底在谁那?我该怎么处理?
责任到底在谁那?我该怎么处理? 我是应届毕业生,由于不能按时离校,根据学校的要求,我做了延迟离校的相关手续办理:写了申请书,并得到所在学院和宿管办公室老师的签字许可。一直延迟离校到7月6日.但是在刚刚到日期的时候,我还没有上交钥匙办理确定离校手续的情况下,学校安排了其他学生到我所在的宿舍住宿,并且住我床的人把我所有留在宿舍的东西清理出去。造成了我丢失衣物将近千元的损失。找学校学校把责任推给现在住我床的女孩,找现在住我床的女孩女孩说是学校的原因。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到宿管办和宿管办主任商讨解决问题的时候,他把责任全部推给我。说是因为我的责任造成东西的丢失。请问,我写延迟离校申请,学院老师签字和宿管办签字是不是说明他们已经对我留校作出肯定的同时,申请书已经等于是合同的签订,咱这期间我的财务安全学校是不是应该负责的?在我没办理最后的离校手续,学校把我宿舍的钥匙给别人造成损失该谁负责?
当时我不在场,只是接到同寝室同学的电话。我马上和宿管办老师联系,让他帮忙看管我的东西。可是当时已经是东西被丢出宿舍了。住我那的女孩说,是她主动问宿管,宿管让她把我东西堆到楼道里的。而宿舍管理阿姨说,是住我床的女孩私自清理扔到楼道里的。各为各自辩白,我不知道谁说的是真的。学校事情发展到今天已经过去十多天了,仍然没有结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nxia……(天津-河西区)
提问时间:2009-07-19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