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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好!我是去年6月14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3天后在公安局取保候审

王律师好!我是去年6月14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3天后在公安局取保候审 王律师好!我是去年6月14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3天后在公安局取保候审,因为公安局以涉嫌参与制造毒品罪,将我拘留,案件没有转到过检察院,,制造毒品的人因为在我原来的废工厂内留下有制毒工具,和9小桶什么化工原料,其它没有任何东西,当时因为我母亲在医院住院,所以我根本不知情的,制造毒品的人没有捉住,所以把我抓了,到今年6月14日已经解除了取保候审,也退还了押金,但是没有取消案件,因为我在9月份要参加竟选村委会干部,乡镇政审我不符合选举资格,所以取消了我参加竟选资格,请问?案件没有撤销,我一辈子就是黒人了吗?在哪里能够解决这样不公正,合理的道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福建)
提问时间:2015-09-06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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