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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审查

就业合同的问题

就业合同的问题 跟单位签订了两年半的合同,但是现在不想干了,当时合同规定自入校之日起(2011年1月5日),培训期3-6个月,试用期1-3个月。我在5月1日得时候由于要回到学校上课所以请了两个月的假。可是现在不想回去做了想辞职可以吗,因为单位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如果因为您个人的原因,没有完成在学校双方约定的工作期限,每少工作一个月,须交违约金500元,但最低不能低于5000元。还有一条非竞争条款,您必须保守我单位的专业秘密资料、影像资料等相关物品。所以我如果想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万新雨(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05-21 11: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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