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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刚和对方谈恋爱时对方患了精神疾病,现在已住院!现在另一方提出了分手,这样需要负责什么吗?

刚和对方谈恋爱时对方患了精神疾病,现在已住院!现在另一方提出了分手,这样需要负责什么吗? 在刚认识一个星期左右由于女方因为单位某事而激动受了刺激,就换了精神疾病入院治疗了两个月,后来出院后脾气古怪,由于很珍惜对方,知道精神疾病只要患上以后都会有复发的可能,但是内心没有让我放弃。一直坚持着能让她可以改变自己,慢慢调理!以为如果能在一两年内没什么问题好好的就结婚,期间对方有很多次精神方面的的表现,而也觉得能接受,继续相处,而最近突然精神失常,又住院了,现在觉得我们这样是根本不可能下去了!期间对方父母还找过谈话,也将不可能在一起的意思告诉对方,对方父母坚持如果不能确定在一起就不要去医院看望,会更容易受刺激,为了考虑对方的状态病情,选择了与其家人表示分手,事情过了个把月,而最近对方父母却找上门来要求我们家负责!还要叫我去医院和对方说清楚,要不不谈了,让对方死心,接受治疗,然后还要我们负责!我们没有定亲,没有结婚!只是谈恋爱!请问有法律依据需要我们对此事负责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ajiah……(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5-09-06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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