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申通快递总公司自定遗失快递件赔偿标准
申通快递总公司自定遗失快递件赔偿标准 律师您好!
今天收到申通快递总公司通知:
网络中流通的快递件出现遗失,按以下标准处罚:
(物品价值在400元以内(含)以内按照400元/票理赔,返还发件网点物品实际价值,并收取发件网点10/票处理费用,遗失责任明确(到件、派件、签收)的责任网点需在发件网点发起投诉120小时内(5天)交互确认遗失,如未及时确认追加50元/票罚款)
通俗一点打个比方:广州寄来一个包裹到泸州,然后泸州快递员在送货途中,遗失了一个包裹,而这个包裹本身价值只有1元,却要快递员赔偿400元。
请问律师总公司这样的规定合理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枫华GG(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5-09-06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