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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我在本村本姓氏的结婚酒宴上被人打伤,起因是:宴席上我去上厕所回来后,我村本姓的三人坐在我所坐的酒桌上,恶言骂我,之后动手殴打我,致使我头部受伤,眼部淤青,身上多处外伤,去医院诊治头部伤口达70mm多,问是否达到轻伤标准?是否触及刑事案件?量刑为多长时间?如要求赔偿,赔付金都包含什么内容?及金额会有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brq(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1-05-20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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