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在单位干了一年未签订任何合同,现被无故辞退
我在单位干了一年未签订任何合同,现被无故辞退 我在2010年4月6日被该单位录用,到2011年4月25被无故辞退(共4人)!期间未签订任何劳务合同,而且经常加班~ 每天都工作到12点 甚至更晚,也没有星期六和星期天~ 节假日包括过年也没有休息。 本来按劳动法未签订任何合同,工资是要按双倍发放的,但我去咨询劳动局了,因为我们单位每次给我们发工资都是按劳务费发放的,所以就属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这个对我很不利。所以,我想知道我还有没有办法打赢这个官司?因为我们觉得就这样被辞了 很委屈 付出了那么多,结果却什么也没得到!单位做的太绝情了!想知道有什么办法?都需要些什么证据?最关键的是 我想知道像我们这样的,当时单位说试用期三个月,然后转正,可是我们一直都是试用期800元,干了一年。他们应不应该给我们按劳务费走?? 我们应该如何为自己申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lygj1……(新疆)
提问时间:2011-05-20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