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 我于10年9/8在淘宝网上购买面包券实付金额为1390.2元,后发现有诈,与淘宝客服联系,在淘宝客服人员的建议下并于9/9下午5点至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漕河泾派出所报案,当时我报警时警察很疑惑为何损失方不报案呢,并告知没有损失是不能立案的,只能受理。我想问一下,真正损失方为何淘宝客服不建议其去报警?我是买家,我没有损失,我的钱在淘宝上。这件事至今已八个月左右了,况且自从四月在浙江消协投诉后至今杳无音讯,只看到上面写着转交淘宝处理,但现在查也查不到这一投诉信息了,想问一下难道只有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再想请问一下,如果此案不侦破的话这件事难道就一直挂着吗?还是难道就象淘宝的客服人员讲的淘宝时效为六个月,如果没有啥反馈信息这钱就自动直接划入卖家的账户中?!现在是网络时代,网购已走进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淘宝作为网上交易平台应当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的。按理说淘宝网应好好调查才对,不能因为卖使用了你淘宝的快捷键自动发货,现造成损失而只维护卖家的利益,一味偏袒卖家,损失全部让买家承担,实在可气。现在市工商局:滨江分局12315:经交涉,淘宝反馈:反映购买面包券被骗,现核实属第三方诈骗,买家通过QQ点击链接,钱款无法追回。这个结论合理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bbroo(上海)
提问时间:2011-05-20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