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逮捕必要的,公安机关应该在什么规定期限变更强制措施
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维权,可委托我们办理,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拘留期满就变更强制措施
三十七天之内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期限内,如果公安决定,最长不超过30天。
七天内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最长时限为刑事拘留37天届满,应当变更强制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