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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办理非法集资案对债权人的赔偿?

谁来办理非法集资案对债权人的赔偿? 2010年王超以民间借贷的名义向我们借资达600多百万,2011年3月29日大安区公安分局以王超涉嫌非法集资罪收审,现已正式逮捕。我们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我们是王超的债权人,我们是受害者,我们的钱能收回来吗?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谁来办理对债权人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Fw3648(四川-自贡)
提问时间:2011-05-19 14: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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