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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购买房屋问题

购买房屋问题 我的房子是2007年6月买的,签的合同是2007年12月31日交房,到了2008年11月14日交的房子,但验房时家里大面积漏水,我没有接钥匙,物业经理说第2年给维修并答应给我停暖,第2年维修一次还是漏水,物业说再给维修,到现在一直推到了2011年5月,可以领钥匙了,但是我的物业维修基金从刚交房的每平米18元涨到了每平米50元,暖气费也要交3年的,而且我的违约合同物业说他们不给承担,我想问问,他们这样收费和不承担违约金对吗?怎样处理这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q6125……(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1-05-18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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