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我与7月23号来到新郑市海超网吧工作,事实经过是这样8月25号晚上,我跟我对象入时来到网吧接班,这时候有两个人问我在早上7点打扫卫生的时候可否见到两部手机,我说没有,查了监控录像,事实我有经过他们坐的位置,叫他们起来,我要打扫卫生了,并且还提醒他们,把自己的贵重物品拿好,当他们离开,我开始打扫卫生,并没有见到什么手机,之后我因气愤,离开了网吧,并向网吧索取我们应有的工资,网吧负责人说15号给我工资,我在这里等到30号,可这时候,他们报了警,说是手机就是我拿的,并且工资等到调查清楚才能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x0300……(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5-08-31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