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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婚前父母以我的名义开户存的钱,婚后两年用于还房贷提前还款,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父母以我的名义开户存的钱,婚后两年用于还房贷提前还款,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男朋友已经付首付买房,购房合同上写的他的名字。因为是期房,房产证在交房以后也不是马上能办(办房产证时准备加上我的名字),办房产证前我们会拿结婚证。我爸妈在我和他拿结婚证前在老家以我的名义开户存了一笔钱,准备给我们两年后房贷提前还一部分,也就是两年后才可动用这笔钱。等两年后,(看房产证办理的进度,若办了证上面就已经有我的名字)我在武汉拿存折直接把钱转到我老公的房贷卡上还款。如果以后我们分开了,那这笔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婚前个人财产呢?关键是婚前存的钱,婚后才用。然后如果是属于我婚前财产,那这个老家开房的存折是不是一直要保留,不能销户,好留有凭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席卷天山(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8-3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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