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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逾期未办理房产证,合同中关于赔偿该如何理解?

逾期未办理房产证,合同中关于赔偿该如何理解? 06年4月贷款买房,07年1月交房,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最近听说办下来了,但是关于赔偿问题说法不一。

原由:购房合同中对于赔偿的问题规定“按照已付房款的%赔付”

请问合同中的这一条该怎样理解呢?是如开发商所说为“首付房款”还是消费者至今已经还给银行的贷款?或者是全房款呢?

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trang……(四川)
提问时间:2009-07-17 12: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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