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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个大学生骑电动车撞断了脚,当时只顾着去医院,所以没报警,后来撞我那小孩说他刚考上大学

被一个大学生骑电动车撞断了脚,当时只顾着去医院,所以没报警,后来撞我那小孩说他刚考上大学 被一个大学生骑电动车撞断了脚,当时只顾着去医院,所以没报警,后来撞我那小孩说他刚考上大学,报警了怕录取受影响,我也觉得孩子考个大学不容易,他家人也很主动的在给我看病,所以就没报警,双方同意私了。但过了几天医院让交三万的手术押金,他们不愿意交了,当时我去报案,警察说是周末,让我周一了再来报。所以又拖了两天才报案,交警受理案子后开始调解,但对方称孩子已经去上学了,而且已经过了十八岁,到了承担责任的年龄,我们想告就去告,最多法院判完以后让该子打个欠条以后有工作了慢慢还。我现在很纠结,本想把病看好了事,但他们现在连最基本的医药费都不想掏。交警说由于报案太晚没法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能出一个事故证明和调解失败的通知。请问我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保存了那孩子一起两个同学续述事故发生的录音以及他家人给我打电话的一段可以证明他家人不让报案让私了的录音。这些录音是否有用?这种很明显的事故难道就真的可以抵赖不管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5-08-30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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