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合同到期,公司把合同晚给我27天,我现在不想干了,有经济赔偿吗
合同到期,公司把合同晚给我27天,我现在不想干了,有经济赔偿吗 我在公司已经四年了,今年是第五年,由于出差公司的劳动合同晚寄了27天,上面已经签上公司的名字了,就差我签字了,但是由于这段时间公司改革,经常换高管,他们一进公司,为结省成本,把我们员工的伙食费、过节费都扣了,进公司几年就加过两次薪,原来有的每年有十四年薪现在也迟迟不发,上一任财务还扣了我们一个月,找现在的,她说:不关她的事。但这些福利在合同里都没有写。谈合同的时候说这些事情,公司就说:如果不同意就可以离开公司。在外地出差的时候,公司把合同寄给我了,什么也没答应,工资也没加。所以合同在我手里也一直没签,也没把合同邮寄给公司。就合同来的时候,让我近快把合同签好寄给公司。但现在快三个月了,公司还继续用我,公司也没找我要合同。因为福利没有以前好,所以我不打算再干了。如果这种情况离开公司。会有赔偿吗?怎么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i168……(上海)
提问时间:2015-08-30 00:08